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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已经将战略性提高建筑能效的行动计划纳入深圳市五年规划。图片来源:Byoung Wook/Flickr

自1995年起,中央政府开始把建筑能效纳入五年规划。自2000年以来,地方政府也纷纷效仿,许多城市都发布了《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事实上,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将建筑能效行动计划纳入其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已经成为中国城市优先发展建筑能效的重要机会,但是行动计划的应用不仅限于中国城市。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应该有更多的城市采取五年规划或其他类型的行动计划,来提高建筑能效。

深圳的成功体现了行动计划的价值

对于许多城市来说,缺乏清晰的路线图是实现建筑能效目标的主要障碍。中国城市的五年规划在填补空白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五年规划中详细的建筑能效行动计划为各政府机构阐明了政策方向和岗位职责。这也有助将能效目标分解成多项任务以便于追踪单项成果。

例如,深圳,作为世界发展最快的超大城市之一,近期发布了《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概括了过去五年内所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根据这份初步报告,深圳已经完成其上一个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包括:五年内节约480万公吨标准煤(tce)当量的能源,新建筑强制性100%能效达标,以及对830万平方米的现存建筑进行翻新改造。虽然这些数据背后还有进步空间,但是这些成果仍然非常显著。

摘自《2016-2020建筑能效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然而,诸如透明度和政策执行力度等的挑战依然存在。深圳市也采取了包括扩展行动要素在内的新建筑能效规划来应对挑战。一些主要项目为:
 
  1. 调整和加强现有强制性建筑能效法规,结合建筑节能的需要和未来技术进步,确定未来需达到的目标值;
  1. 完善建筑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明确交易主体,实现公共建筑的上线交易;
  1. 在建筑运行和改造中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管理公司。根据此创新模式,业主可以用节约的能耗支付能效升级。

越来越多中国城市加入建筑能效行动

在上一个五年规划期间,中国的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中有26个已颁布地方建筑能效行动计划,对国家层面提高建筑能效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国家层面建筑能效的“十二五”规划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包括:

1. 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98%;

2. 实施了12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完成了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高能耗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3. 大型公共建筑每平方米的能耗下降了9.8%。

在接下来的五年,新的行动计划包括了鼓励更多地方政府采取建筑能效行动。青岛、济南、福州、厦门和西宁等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加入深圳和上海的行列,发展自己的行动计划。更多的地方政府应当继续参与到这场运动中来。

行动计划是全球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

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少有城市采取行动计划改造其建筑。尽管有454个地方政府通过“全球市长联盟”郑重承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但只有不到10%的政府真正制定了具体的行动计划。即使是不断增长的国家层面的气候变化行动计划中(如“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方案”),也极少直接针对建筑能效问题。

尽管五年规划作为中国规划体系内的一个政策窗口非常独特,行动计划仍然可以作为世界各城市战略性提高建筑能效的一种有益工具。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独特性,提高建筑能效的机会和重点考虑各有不同,但地方层面清晰的路线图对于创造全球性影响仍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