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行动、落实”,是今年COP28的主题。面对逆全球化趋势、国际经济形势波动、应对气候变化进展缓慢等问题,共同行动,至关重要。作为加速全球气候变化的中坚力量,中国一直坚持深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积极推动气候多边进程。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与数十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累计合作建设4个低碳示范区,开展75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23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1]。 

“一带一路”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是中国开展能源和气候变化相关南南合作的重点途径之一。“一带一路”国家中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在日益严峻的气候形势下,应对气候灾害和冲击的能力相对较差,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所受制约更为明显。为助力相关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韧性和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基础设施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工作。一批大型标志性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正在为带路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动力。“倡议”提出十年来,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在提升能源可及性、发展绿色的清洁能源和提升能源系统安全性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生态成为“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的战略因素,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正成为中国与带路国家合作的关键领域。

近日,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主办,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与中国能源网协办,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助力带路国家绿色发展》系列沙龙2023年第四期——“坚持开放包容理念,共创带路美好未来”上线播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业务部主任姜昊、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国复咨询执行董事刘毅和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富强等嘉宾深入对话,梳理了“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在与带路国家合作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成果,展望带路可再生能源发展。

 

当下与未来:可再生能源领域潜力无限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与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市场形成了良性循环,前者的发展对后者的建设形成了有力支持,同时,后者的广阔潜力也促进前者加快了发展速度,以带动可再生能源制造成本不断下降,进而帮助全球降低减排成本。李丹表示,从前,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两头在外,即上游原材料和下游发电市场严重依赖国外,如今,该产业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实现了国内国外市场并重。

刘毅指出,在过去十年间,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迅猛。出海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已经形成梯队,既有三峡、中广核、国家电投等能源投资巨头,也有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工程承包商企业,还有特变电工、晶科、金风、远景等制造能力出众的企业。这些企业在包括装备制造、项目开发、工程建设、投资等在内的产业链各环节形成了优势互补,为发展中国家贡献了许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北京倡议正式发布。倡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绿色能源领域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各国制定基于国家自主贡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支持发展中国家获得可负担、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特别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和对话交流,支持发展中国家获得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

 

风力发电

图源:unsplash

 

"行动是第一位的"

 

当前全球可再生能源飞速发展,许多国家都提出了具有雄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在刚刚过去的11月,中美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提出两国将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并计划从现在到2030年在2020年水平上充分加快两国可再生能源部署,以加快煤油气发电替代,从而可预期电力行业排放在达峰后实现有意义的绝对减少。12月2日,COP28 主席苏丹·贾比尔宣布“全球脱碳加速器计划”(GDA)。超过100个国家同意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两倍,至少达到11000吉瓦 [2]。 

“行动仍然是第一位的。”姜昊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和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都需持续务实推进。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使得其开发利用必须与包括电网在内的电力系统统筹规划。他提醒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重要组成部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需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匹配,这一点在工业基础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尤其重要。

他提到,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解决少电、缺电、无电人口的实际需求,中方需要同时注重传统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小而美”的惠民生项目。“小而美”的项目一方面有助于企业降低项目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李丹强调,在南南合作/带路合作过程中,中方始终将合作方的需求放在首位,帮助对方解决问题。中国在2015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可及,这对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提升电力可及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李丹认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已经展现出清洁、低价、便利的特点,是解决电力可及性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

对于接下来与带路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合作,刘毅表示,中方企业深入做好市场研究,做好风险把控,科学地投资可再生能源。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可再生能源要充分下沉到小城市甚至乡村里,与大型标志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与政府官员对接不同,“小而美”的惠民项目需要企业扎根乡村,研究机构和NGO组织也需要提供更多研究支持。二是扩大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规模。依托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窗口和丝路基金新增的资金800亿元人民币,出台更多细化规则,帮助可再生能源标示性项目和“小而美”项目在带路国家落地。三是积极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实现共同发展和更大范围内社会福祉的提升。

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重行动是未来中国与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合作的重要原则。杨富强强调,可再生能源的合作要更多关注细节和发展质量,更好地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转型和公正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可再生能源第四期

 

参考文献

[1] 生态环境部. https://www.mee.gov.cn/ywdt/xwfb/202310/t20231027_1044184.shtml

[2] COP28. https://www.cop28.com/en/news/2023/12/COP28-Presidency-launches-landmark-initiatives-accelerating-the-energy-tran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