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各国在巴黎气候大会纷纷提交了低碳经济转型计划,如何解决资金问题的难题也接踵而来。

中国最近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新行动。上个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金融债券公告》 (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就对绿色债券的使用标准作出了规定,明确绿色债券将专门用于支持新建及现有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这是中国首次发布绿色债券指导意见,将大大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和公共交通等低碳项目融资。在此之前,由世界资源研究所担任联席组长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绿色金融工作组也在对政府的政策建议中,提出了制定绿色债券指导意见的建议。

绿色债券的发展正当其时

中国及其他许多国家都将绿色债券视为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自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首单绿色债券以来,绿色债券的受欢迎程度与日俱增。至2012年年中,绿色债券规模已达100亿美元,更在2015年6月攀升至659亿美元。

绿色债券解决了银行贷款期限错配的问题,因而得到广泛应用。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的特点往往限制银行对长期项目的投资,而绿色债券则能够为初期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项目提供稳定且成本较低的资金支持。对于具有长期投资偏好的投资者而言,绿色债券是理想的融资方案,也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和能效、公共交通、水资源管理和污染防治、可持续农业以及林业等项目的重要支持。

绿色债券发展的关键问题

与所有其他金融产品一样,绿色债券的发行和使用需要严格的监管。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非绿色项目可能会假借绿色债券名义进行融资活动,使本该用于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向石油、天然气等非绿色项目,这样的 “漂绿”行为会令关注环境问题的绿色债券投资者担忧。对此,国际金融界制定了市场监管标准来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有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气候债券倡议(CBI)的“气候债券标准”和巴克莱银行/摩根士丹利的“MSCI绿色债券指数”。这些标准虽为自愿性质,却能帮助投资者了解绿色债券的界定、项目选择、用途和效果追踪,以及评估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中国将迎来绿色债券的蓬勃发展之年

《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及同时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作了比较细致的界定与分类。《公告》与《目录》的编写参考了国际原则与标准,同时充分结合了中国国情。

《目录》根据中国环境政策编制,并借鉴了ICMA、CBI等机构的国际标准,共包含6大类和31小类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6大类分别为能源节约、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目录》的编制遵循简单清晰的原则,预计将有力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长足的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探索通过发展绿色债券应对气候变化取得了积极进展,这也为绿色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铁路总公司在过去十年间通过发行债券,为中国高铁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2015年7月国内风电行业龙头企业金风科技发行首单绿色债券。同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成为中资金融机构发行的首单人民币绿色债券。

随着人民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发布,2016年猴年也将成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