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青岛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能源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会议旨在继续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让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多个国家的能源部长和驻华大使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以“携手迈向更加绿色、包容的能源未来”为主题,围绕“一带一路”高质量合作助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技术创新合作加速能源转型发展等多个议题进行交流。嘉宾国希望以推动能源互利合作为宗旨,帮助各国共同解决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继原有30个成员国后,古巴、摩洛哥等8个新成员国加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一带一路”能源领域合作平台迎来了大扩容。

此次部长会议期间发布了《“一带一路” 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简称《青岛倡议》),倡议中的“绿色”和“合作”是两大核心点。继去年宣布双碳目标后,中国在国内进行碳减排努力的同时,还承诺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中国在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储备和开发经验,为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投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当前全球多个地区面临能源短缺的背景下,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合作显得尤为重要。东盟国家承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除生物质外)在一次能源消费量中占比将达23%。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在可持续发展情景下,2040年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70%;其中光伏、风电和水电装机部署迅速,将于2040年达到450 GW。在东盟地区,为实现从既有政策情景向可持续发展情景的过渡,每年需要约1400亿美元的投资,这其中既包括可再生能源装机投资,也包括支持优化输配电网络的投资。

针对绿色能源所需的投资,此次倡议中宣布,“营造更具吸引力的绿色能源投资环境,提高绿色能源政策的稳定性,在遵守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法律法规框架的同时,缩减绿色能源投资项目投资审批流程,为绿色能源投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各国在能源转型政策制定中,需重点考虑如何引导全球资金进入绿色能源领域,并通过稳定且透明的政策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

除《青岛倡议》外,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章程》,发布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最佳实践案例,举行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扩员仪式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成立仪式。此次会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国构建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网络。多个国家将携起手来,共同应对能源转型和能源安全挑战,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务实行动,共同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形成世界各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合作共赢局面。

世界资源研究所可持续投资项目立足中国,放眼国际,与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和可持续城市领域的中外权威智库及研究机构合作,提供绿色金融解决方案,支持对外投资领域从传统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变,助力中国实现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低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