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中的环境保护行为,优化境外投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管理。近年来,一系列指导政策的递进,持续反映了绿色发展新理念与新要求。世界资源研究所支持和参与的“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及《企业及金融机构应用手册》、中国海外园区低碳化研究、中国可再生能源对外援助等项目,可为企业参与境外投资与建设项目,提高生态环境表现,打造“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样板提供支持。

继2021年7月《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后,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于2022年1月再次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此次《指南》文件对原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中的环境保护行为,为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导,支持全球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指南》文件特别是在以下三个方面,为中国企业以更高质量、更优水平拓展对外合作提供指引:

  • 进一步明确适用对象,提供清晰的项目环境管理流程框架。明确《指南》适用于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建设的新建(含改建、扩建)类项目、收购并购类项目,以及承包工程类项目;提出境外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管理流程,分别就项目投资建设前、施工期、运营期、关闭退出等主要环节提出了生态环境管理的要求。
  • 全面阐述生态环境的内涵,突出体现在重点项目的应用。《指南》以系统性的视角明确了生态环境内涵,即应包括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同时对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支持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 夯实提高境外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指南》再次明确鼓励项目采用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严标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在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理念、内部管理体系、行动落实和信息披露沟通等方面做出规范,进一步强化企业对境外项目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管理意识与能力。

 

新闻稿-配图

图 |《指南》相关政策文件时间线梳理

近年来,中国企业参与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速度不断加快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116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 。一系列指导政策的递进(图1),持续反映了绿色发展新理念与新要求。《指南》强调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鼓励采纳更严格生态环境管理标准,优先考虑对外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投资合作,为积极落实“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提供保障。

世界资源研究所可持续投资项目持续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投资,推动以可再生能源为导向的能源转型及全球绿色贸易,为利益相关方境外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绿色解决方案。

由“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主持、世界资源研究所支持并共同撰写的《“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及《“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企业及金融机构应用手册》关注“一带一路”项目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与温室气体管理。该研究项目帮助参与“一带一路”的项目的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识别、评估、管理和改善环境绩效,提供适用于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分类评估和管理的方法流程及工具。项目提出的行动路线图旨在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将可持续发展标准和需求与内部管理战略、规则和组织架构的融合对接,助力“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企业及金融机构应用手册》 (下简称《应用手册》)可以作为对《指南》的补充,支持中国企业更好地按照《指南》要求,从企业战略到项目终止的整个项目周期中避免和缓解环境影响。

系统性考虑项目环境影响

《指南》草案强调了东道国的生物多样性敏感性、气候目标,以及避免环境污染。这就要求企业在投资前从以上维度,考虑环境影响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累积。《应用手册》提供了“识别三个环境维度的贡献和影响的问题清单”,以提出关键问题、给出回答示例和提供参考标准的形式,支持企业更加全面和系统化地衡量影响。例如,“项目是否有可能对违背《巴黎协定》的其他行业/项目有重大贡献(如延长其生命周期)?”这个问题,引导企业考虑其参与投资建设的电力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是否通过关联项目的扩散,例如下游关联的水泥生产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等。通常企业对这类关联影响的关注比较少。

强化事前管理

《指南》对企业的环境要求涵盖了加强尽职调查,采用更高的环境标准,增强披露与公众沟通等内容。成功践行这些要求,需要企业规范化的事前管理程序的保障,即企业需要在进入项目之前,就将这些要求纳入内部环境管理体系中。例如,《指南》提出企业在境外项目中应“主动加强与可能受影响社区、相关社会团体和公众的沟通”。《应用手册》对此建议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定期的公众咨询之外,将“申诉与回应机制”作为环境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在项目初期就引入外部监督和当地解决方案,及时获得当地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在早期阶段就能够及时调整项目及其管理,避免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额外成本。

采取一套统筹应用办法

《应用手册》为企业实行《指南》的一系列指导意见,提供了一套可参照的、较为方便的方法,即通过对参与项目分级分类,进而实现差异化管理。分级分类体系帮助企业和利益相关方将项目按照多环境维度划分为“绿灯”鼓励类“黄灯”一般影响类和“红灯”重点监管类,为企业环境管理提供必要信息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别项目提出缓解措施和整体管理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不断提高环境表现的基点,有助于企业形成一套明确的、可重复的流程。《应用手册》阐述了企业在进行项目影响的自评估时应遵循的原则、步骤和基准,并相应地采取行动改善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环境绩效。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在项目周期内管理环境影响的能力,《应用手册》还提供了每个项目阶段参与人员、角色、所需资源和预期的行动结果。

由于参与境外项目的投资者受到不同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一个协同的政策框架有赖于政策制定者之间充分分享环境和投资信息,并继续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分级分类系统在环境影响方面提供的一套统一的概念和体系,有助于发挥政策协同增效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产业发展部门在推动绿色金融与加强环境管理方面政策对接。这也将有利于企业更大力度地践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此外,《应用手册》中促进决策和向可持续发展转型、明确行业具体环境标准等内容,也进一步对《指南》文件的落实提供支持。

设立环境目标

《指南》鼓励企业将环境绩效纳入公司战略。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借助《应用手册》项目分级分类体系,在项目、部门和公司层面设定环境绩效目标,例如在2030年前停止建设和投资具有不可缓和影响的 “红灯”项目。这将有利于企业及时了解未来的政策趋势和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变化,从而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尤其是涉及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大的行业和项目(如“红灯”的项目)的决策,规避风险。

明确行业标准

《指南》特别针对能源、石油化工、矿山开采、交通基础设施等行业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实践中,中国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活动需要更具体的基准,使影响评估更加可衡量和可实施。《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第一阶段基线研究报告,也针对这些重点行业,提供了涉及污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三个方面的参考标准。以发电行业为例,要认定项目为无重大危害绿灯项目,在生物多样性维度上,项目须满足以下标准:

除了上述四个行业外,企业还可以而且应该在其他行业减少环境足迹。这些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基线研究报告涉及的农业和制造业。基线研究报告提供了来自中国和国际监管单位的标准,如欧盟《分类方案》和中国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的标准,如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气候债券倡议等,供企业参考。

世界资源研究所联合多家合作伙伴围绕促进中国企业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政策研究,回顾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历程,总结经验,识别障碍,评估“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为进一步优化国内政策措施、扩大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提出建议。同时聚焦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中非合作论坛等机制,携手合作伙伴共同开展针对能源可及、绿色复苏与转型等议题的研究,助力中国可再生能源国际发展合作的长足发展。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海外园区作为重要载体和基础平台,发挥了投资聚集效应和产业辐射作用。 世界资源研究所及合作伙伴方持续推动中国海外园区低碳化研究及实践,在海外园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低碳发展指南指引、绿色园区标杆示范工程、海外园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合作区低碳运营能力建设等方面助力中国海外园区成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样板,为《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中提出的“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