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举行的“广东省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与国际合作机遇”研讨会上,各界专家学者就广东省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中的实践与机遇展开深入对话。与会专家认为,广东省通过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扶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引入碳市场与碳标签等机制,在交通领域减排上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未来,为了持续推进低碳转型,广东省需要综合考虑公平转型、重型车辆减排以及碳市场机制等问题。

根据2022年数据,广东省是中国人口最多、国内生产总值(GDP)最高的省份,同时也是交通领域碳排放量最大的省份之一。WRI今年4月发布的报告《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中长期深度减排研究》显示,2020年广东省交通领域的碳排放占全省能源活动排放的14.3%。这一比例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内城市甚至更高[1]。

尽管如此,通过设定科学目标和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广东仍有望实现公平、可持续的交通领域低碳转型。根据WRI预测,在现有政策延续情景下,广东省道路交通碳排放将有望在2027年达峰,到2060年碳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80%;在零排放情景*下,广东省道路交通碳排放将在2024年达峰,并于2060年实现近零排放。*零排放情景以2060年基本实现道路交通运输近零排放为目标,提出参数假设。

 

《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中长期深度减排研究》

《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中长期深度减排研究》| 图源:WRI

 

广东省可实现公平的交通领域低碳转型

今年年初,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的目标[2],比全国目标高出0.5%。这一中长期减排目标的设立有助于为交通领域相关企业、投资者与公众创造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基于宏观的中长期目标,广东省还需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确保公平、有效的转型进程。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经济发展不均衡,既包括经济发达的广州市和深圳市,也包括人均GDP尚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非珠三角地区,同时各城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私家车机动化水平与财政资源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WRI交通项目总监薛露露指出,近期来看,新能源汽车推广与替代在深圳的减排潜力更大,而在非珠三角地区,鉴于当地私家车保有量在短期内增速快、增量空间大,还是需要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与替代、运输结构调整等措施综合施策,才能在近期减少道路交通碳排放。

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近期、中长期重点减排措施建议

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近期、中长期重点减排措施建议 | 图源:WRI

 

除区域均衡发展外,政策措施也应考虑其他维度的公平问题。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交通国际问题研究院副所长郭杰提出,长期以来,中国交通领域始终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在建设“四好农村路”和无障碍设施上付出巨大努力,未来也将在这一方向持续发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研究部主任柴麒敏认为,从公平角度可以考虑完善公共交通、骑行和步行等出行方式,以保障广大群体具有多元、可负担的绿色出行选择。

 

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已被提上日程

广东省正在引领中国的新能源汽车转型。广东省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国首位[1],拥有多家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制造企业。这主要得益于广东省、市和区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据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廖翠萍和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姚岢介绍,广东省各级政府为此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建立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出台财政激励措施(如购置补贴、税收优惠、充电/加氢补贴、免费停车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通行优先路权,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数据平台等。

New energy vehicles

图源 | Pixabay

 

尽管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果突出,但重型货车的减排仍将是广东省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中之重。WRI研究表明,到2050年,重型货车将成为广东省道路交通最大的碳排放源[1]。为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广东省仍需要设立推广目标,研究路线方案,并出台具体政策。

放眼国际,欧盟在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的进展可为广东省提供借鉴。继设定2035年起禁售燃油轿车和轻型货车的目标[3]后,欧盟提出了针对新售重型车辆碳排放目标的提案,要求到2030年,所有新售重型车辆的碳排放量较2019年的水平减少45%,到2040年减少90%[4]。德国交通转型智库高级顾问Urs Maier认为该目标仍较保守,考虑到纯电动重型货车有望于2030年在总拥有成本(TCO)和技术性能上,达到与柴油重型货车同等的水平,所以,欧盟新售的重型货车自2035年起有可能实现100%零排放。为实现这一目标,欧盟需要加快推广充电与加氢基础设施,并考虑出台新的激励措施,包括基于碳排放的(货车)道路收费及对交通燃油施加碳价等。

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研究员牛天林在研讨会上指出,广东省近期在重型货车领域具备率先推广新能源自卸货车的潜力。例如,深圳、广州等城市已开始大规模购置与运营新能源自卸货车。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的研究显示,由于新能源自卸货车尚未达到与柴油货车同等的TCO水平,适当的经济激励措施对其推广至关重要。中山大学副教授刘永红认为,除纯电动货车外,氢燃料电池货车也是广东省实现重型货车减排可行的技术路径之一。特别是上游氢燃料制取有望在2035年到2040年实现零排放,将支撑氢燃料电池货车减排与规模化应用。目前,广东省作为国家五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之一,其试点工作可为氢燃料电池货车推广与上游制氢零排放转型奠定必要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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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 Unsplah

 

通过碳定价等市场机制推动交通减排

除行政措施之外,广东省也在考虑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交通领域减排。欧盟在此方面的经验或可提供一些启发。据德国阿德菲咨询公司高级顾问Theresa Wildgrube介绍,(道路)交通行业已被纳入德国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ETS)[5]。为确保碳价能够涵盖所有的道路交通活动,参与德国道路交通碳市场的控排主体主要为上游的交通燃料经销商。目前,交通碳排放配额的分配采用以固定价格出售的方式,其价格由德国联邦政府决定;自2027年起,交通碳排放分配模式将过渡到市场拍卖方式。

此外,为支撑欧盟实现《欧洲气候法》规定的2030年前碳排放较1990年减少55%的目标[6],欧盟也计划于2027年对道路交通行业构建一个新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2)[7]。届时,德国的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也将被纳入新的欧盟碳排放体系,双方需要确保两个碳市场间的顺畅衔接。

同样,中国于2021年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8],尽管交通领域目前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但已经在各区域碳市场进行了试点工作。例如,上海、深圳、北京、广东省等地的区域碳市场目前已覆盖航空、航运、港口、公交、地铁和货运等行业。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研究规划部总经理肖斯锐认为,将更多交通行业纳入地区碳市场有助于扩大市场容量、活跃市场交易,但应考虑合理制定配额分配机制,完善交通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告和验证(MRV),并加强金融手段支持交通领域减排等。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也为交通运输企业参与碳市场、获得减排资金支撑,提供了另一种可行途径。目前,交通领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已包含公共自行车、快速公交系统、高速客运铁路等14种方法学,肖斯锐认为未来应在交通领域尝试征集更多的方法学。此外,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曾雪兰介绍,广东省也在搭建针对中小企业、家庭和个人的“碳普惠”机制。目前,广东省交通领域的碳普惠主要包含自行车骑行方法学,今后也将进一步开发公共交通等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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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 Unsplah

 

欧盟于2023年正式引入的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9]对跨境贸易的影响越发突出。广东省是中国的外贸大省,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必轩指出,CBAM对于广东的影响将取决于目前涵盖的六大产业(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能)及其下游产品在广东出口结构中的比例。

为了支持广东省的进出口活动,广东省也在探索建立针对各项产品的碳标签机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的侯坚博士介绍,碳足迹评价在交通领域可应用在交通燃料、运输工具和不同运输方式上。广东省已经在交通燃料的碳足迹评价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并为相关产品签发了广东碳标签。未来,广东省将进一步扩大涉及交通领域的碳标签产品目录,推动落实碳标签粤港澳互认,并探索碳标签与国际互认的机会。

本次研讨会是在国家自主贡献亚洲交通倡议项目(NDC-TIA)的支持下,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广东省气候变化中心、广东工业大学主办,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等机构共同举办。会议汇集来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山大学、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阿德菲咨询公司和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就广东省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中的实践与机遇展开对话。会议促进了参会各方在交通减排领域的成果分享与经验交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员和行业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需要开展更多、更深入的对话,从而实现交通领域的减排目标。

 

关于国家自主贡献亚洲交通倡议项目

NDC

“国家自主贡献亚洲交通倡议项目(NDC-TIA)”致力于通过严谨研究、能力建设与国际交流,助力亚洲国家和地方实现交通领域的“减污降碳”。在中国,本项目重点在交通领域中长期减排战略、零排放车辆转型、运输结构调整等领域开展研究与能力建设活动。

该项目是德国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实施的“国际气候倡议(IKI)”的一部分,主要在中国、印度和越南开展。中国部分的项目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共同执行,并得到了德国交通转型智库(Agora Verkehrswende)在德国的支持。该项目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等机构密切合作。 

 

参考文献:

[1] 苗领、刘永红、曾雪兰、任焕焕、黄卓晖、薛露露. 2023. 广东省道路交通领域中长期深度减排研究

[2]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

[3] 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Zero emission vehicles: first ‘Fit for 55' deal will end the sale of new CO2 emitting cars in Europe by 2035

[4] European Commission. 2023. European Green Deal: Commission proposes 2030 zero-emissions target for new city buses and 90% emissions reductions for new trucks by 2040

[5] The 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Nuclear Safety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2021. Fuel Emissions Trading Act.

[6] European Union. 2021. European Climate Law

[7] European Commission. 2023.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

[8] 新华社. 202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

[9] European Commission. 2023.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