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行动刻不容缓,迫在眉睫。2023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综合报告指出各国需要采取“迅速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才能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巴黎协定》所规定的1.5摄氏度的目标之内。温室气体排放需要最迟在2025年前达到峰值,在本世纪50年代初实现净零排放。2005年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2019年排放量占全球的28%。因此,中国对于全球碳减排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大湾区可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制定更高目标,比国家制定的“30-60”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更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为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区域标杆。

本报告旨在将脱碳解决方案与加快大湾区净零转型所需的必要资金联系起来。它首先采用“自上而下”方法(通过GDP和单位GDP碳排放两个指标)来预测整个大湾区减排的宏观路径。并设置了三种情景:当前政策情景、“30-60”情景和“25-50”情景。然后,采用“自下而上”方法分析了三个关键能源消费行业——制造业、道路运输和建筑领域的具体脱碳途径和解决方案,强调实现“30-60”或更早实现目标所需的行动。根据上述行业脱碳路径,估算所需的投资,以及解决目前金融加速转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分析表明,需要采取有雄心的行动,才能提前实现大湾区的碳达峰和碳中和。

·“当前政策情景”:如果大湾区在“十五五”期间继续保持“十三五”的碳强度下降速度,大湾区能够在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但在2060年仍有3.55亿吨二氧化碳需要中和。

·“30-60情景”:大湾区若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峰值排放为4.8亿吨CO2,2060年前减少90%碳排放(相较于2005年碳排放水平),则需要在2030-2060年间保持7.5%左右的减排速度。

·“25-50情景”:大湾区若要在2025年实现碳达峰,“十四五”时期整个区域的碳强度需要降低24%;如果要实现2050年碳中和,2025-2050年大湾区需要每年减排约16%。

2020年,制造业、道路运输和建筑这三个领域的碳排放占大湾区全年碳排放总量的83%。研究设立"基准情景“、“强化政策情景”和“零排放情景”为上述关键能源消费行业提供了深入的分析

《报告》发现:

·大湾区制造业预计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碳排放达峰,并有望在2055-2060年期间实现碳中和。对制造业碳中和最重要的贡献来自脱碳的电力和供热系统。逐步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是减排的第二大贡献者。

·通过出台更加严格的政策,可以促使大湾区道路交通行业于2026年或更早实现碳排放达峰。在所有政策和措施中,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以及上游清洁电力和绿氢的生产,在长期将产生最大的减排潜力。在中期,运输结构调整将是脱碳的最大贡献者。

·大湾区建筑业最早将在2025年实现碳达峰,并在2058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建筑排放的存量和未来增量更多集中在公共和商业建筑中。在中短期,能效将成为建筑业脱碳化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而脱碳化电力在减排方面的潜力最大。

加速转型现有金融实践和面临的挑战

大湾区如果想在2060年前或更早实现碳减排目标,大约需要1.84万亿美元的资金投入,约占2020-2060年累计国民生产总值的1%。其中55%的资金将用于制造、建筑和道路交通领域。其中尚有许多高碳强度行业尚未得到绿色金融支持。

《报告》发现:由于大湾区在内外“双重市场”上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通过金融活动来助力企业减排时目前仍面临着五大挑战:跨区域政策协调尚缺、对转型活动的定义不明确以及缺乏标准和机制互认、转型方案的科学指导不足、加速转型的金融工具有限和碳市场机制不统一。

加快大湾区低碳发展的六项金融建议

《报告》建议:

·为大湾区的脱碳融资建立跨区域机构的协调机制:由当地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担任主要委员会成员,旨在加快该地区的行业转型。借鉴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调动政策激励措施和财政资源,支持转型活动和投资。核心协调机构可以在现有的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的基础上成立;

·促进中国大陆、国际和/或香港之间的共同分类目录/转型金融分类目录和信息披露机制的互认: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和避免该地区的假转型,当分类目录发布后,有必要促进中国大陆目前正在开发的转型目录和国际/香港标准的互通互认。有必要在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就转型活动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达成共识,促进TCFD等强制性信息披露,促进市场做好采用ISSB等国际气候披露标准的准备。

·鼓励大湾区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净零目标:设定净零目标是支持包括先进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内的商业机构制定可靠的脱碳技术路线图和投融资计划的关键,并对这一进展进行独立评估。该地区现有的绿色金融协会,如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和广东绿色金融委员会,可以帮助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本研究或其他已有倡议中的脱碳路径建立净零目标,例如“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和香港交易所的“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

·开发与转型相关的金融工具以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大湾区的整体经济转型:1.84万亿美元的巨大投资需求为金融机构调动私人资本并扩大资金流向区域乃至全国确定的转型活动和投资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开发特定行业的金融解决方案:对于制造业,金融机构可以加强跨国公司合作,在价值链上扩大可持续供应链融资,为其分配价值,同时也给其供应商及其买家带来了切实的激励;在建筑领域:利用脱碳融资工具,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扩大绿色改造,实施有效的绿色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PC)商业模式,在大湾区中采用绿色保险机制来解决期限不匹配问题,扩大对国际绿色建筑认证的认可;在道路交通领域,可通过政策激励新能源货运车队、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私人资本参与该地区充电桩和加氢站等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可持续的市政债券,投资铁路,利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和转型融资为航运融资(不包括海事组织和双燃料船舶)。

·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促进作用:全国碳市场有望扩大涵盖领域,重启CCERs交易,同时也是连接中国大陆CCER市场、香港“核心气候”和国际自愿碳市场的机会,将资本与全球气候相关产品连接起来。现有的广东和深圳碳排放交易系统也可以在加快大湾区转型中发挥更多作用,率先将全国碳市场未涵盖的行业——陶瓷、纺织、数据中心、建筑和运输——纳入到区域碳市场的范围中。探索建立与香港市场相连的大湾区区域碳市场,试点部分碳金融工具和衍生品。